预决算公开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文件
时间:2023-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是乌海市地区的法律监督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任务;行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立案监督、执行监督以及对法院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权。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活动。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一)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79年12月31日,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察技术信息部、司法警察支队、检务督察部、计划财务装备局等13个部门。

我院行政编核定编制60人,事业编核定编制10人。行政编实有人数54人,事业编实有人数5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675.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16.79万元,增长13.43%,增长主要是由于结转上年度部分项目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2675.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16.79万元,增长13.43%,增加主要是由于结转上年度部分项目支出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6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1.38万元,占比93.49 %。上年结转174.22万元,占比6.51%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6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38 万元,占比67.06%;项目支出881.22万元,占比32.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75.6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1.38万元,上年结转174.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2288.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6.53万元。主要用于员额制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奖金以及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及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社保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18.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失业等保险的缴纳。

3、住房保障支出107.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92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76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与上年一致;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8.54万元,增长248.5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 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由于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2023年继续预算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数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4万元,增长235.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本年预算与上年执行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一致,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54万元,增长235.12%。原因是:按照测算,我院每年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均为25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6.24万元,比上年增加13.95万元,增加8.1%。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基数提高,相应的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万元,服务187.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 项目支出

2023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总金额88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07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174.2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0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80.23%。其中:

第一,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支出165万元。绩效目标为:购置设备大于等于48套,设备合格率大于等于85%,设备采购周期小于等于30天,设备采购节约成本大于等于5%,设备利用率等于100%,为中小企业创收大于等于200万元,设备使用年限大于等于6年,使用人满意度大于等于85%。

第二,办案业务费项目支出542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融媒体及信息化运维人员6人,物业公司服务人员大于等于20人,保障冬季取暖面积18525平方米,相关服务公司考核合格率大于等于85%,服务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小时,办案总成本等于542万元,为中小企业创收大于等于200万元,社会治安总体水平提升,办案总体水平提升,干警满意度大于等于8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冬 联系电话:0473-206872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