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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21-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市区两级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积极部署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野生动物保护强化疫情源头治理”、“保卫蓝天白云,守护美好生活”、食品药品“四个最严”、河湖治理“秋季”行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危险废物环境治理”等专项行动。共立案7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6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404.727万元,督促收回行政处罚罚款1106万元。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22.387万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16.787万元,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企业5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30.6吨,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占地面积10367.5亩,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97.53亩,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3万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3公里。督促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共处理堵塞消防通道隐患事件80余起,责令现场挪车和强制拖移违规占用消防通道障碍物50余件,督促住建部门在52个小区建成电动车充电桩830个。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0年度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八大典型案例;海勃湾区检察院办理的黄河排洪河道违法种植影响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了全区检察机关“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8大典型案例;海南区院办理的董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入选了全区十大野生动物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