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下辖海勃湾、乌达、海南3个县级行政区,以煤炭和煤化工为主导产业,总面积1754平方公里,是全自治区面积最小的地级市。乌海以“乌金之海”著称,素有“黄河明珠”“葡萄之乡”“书法之城”“沙漠绿洲”“赏石之城”等美誉。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79年12月31日,下辖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3个基层院。全市检察机关核定编制191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64个,事业编制11个,工勤编制16个;实有在编干警17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51人,事业编制11人,工勤编制10人,另有编外聘用制书记员54人。
近年来,乌海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任务目标,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发展大局、维护司法公正、守护社会安宁。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3个集体、1名个人获得国家级荣誉,26个集体、57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荣誉,16个集体、67名个人获得市级荣誉。其中海勃湾区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表彰;海南区院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乌达区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全市检察工作被国家级媒体先后50余次报道,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获评“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工作室二十佳”和“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等荣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