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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9年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9年2月26日在乌海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田成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一个统领、一个根本要求、两个着力、五区打造”1】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认真落实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统筹抓好法律监督,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围绕三大攻坚战,调整工作思路,强化检察作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7人,提起公诉9人。加大金融犯罪打击力度,重点查办各类诈骗犯罪,批准逮捕32人,提起公诉47人,依法办理了“广州新跨父能源组织公司”组织领导传销、锦绣中华项目建设挪用资金等重大案件,涉及资金上亿元。注重保障创新驱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人。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战,探索实践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新模式,主动融入精准扶贫,为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0万元。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对2件经济纠纷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确保民营经济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有力推进公益诉讼。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切实当好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代表。集中力量组织“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保护黄河”专项活动,与相关部门合力解决乱占、乱采、乱堆等问题。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布的环境污染线索,结合履行职责,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56件,通过调取执法卷宗、实地勘查询问、研判情报信息,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检察公益活动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国土部门积极追缴国有土地126亩、土地出让金1160万余元,环保部门着力追缴罚款366万元;相关部门主动清理废水坑塘3500平方米、垃圾场32万平方米。办理的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破坏案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扎实做好民生检察。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以销售假药罪对非法经营“万艾可”保健品的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调阅行政处罚案件214件,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规范案件证据收集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推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起诉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犯罪15人。市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均兼任法制副校长,深入校园普法宣传,海勃湾检察院设立了“绿荫家园”,试行“一站式”取证【2】工作机制,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海南检察院建立了“李怡工作室”,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

二、推进平安建设,促进和谐稳定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要求,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严厉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相结合,制定实施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犯罪,深入学校、街道、社区营造惩治声势。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实行公、检、法信息互通机制,对收集证据、定性、打击范围等问题,达成共识,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加强对重点地区、人员的监控,发现和推动解决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强化黑恶势力源头防范。共逮捕恶势力犯罪嫌疑人41人,起诉17人,人民法院已对12人作出一审判决。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推进平安乌海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36人,同比上升1.4%,提起公诉1149人,同比上升22.2%。严格审查逮捕条件,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有罪判决率达100%。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破坏活动,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犯罪20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552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7人,起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76人。深入推进毒品犯罪专项整治,起诉各类毒品犯罪78人。与监察委惩治职务犯罪工作有序衔接、紧密配合,提前介入案件4件,已对2人提起公诉。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宽严相济,对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没有起诉必要的案件,依法不起诉34人;对不宜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改变强制措施,56人被取保候审。扎实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高预测、预警和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将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实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共接待群众来访462人次,加强释法说理,分级引导处置,防止风险传导。探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饮食安全、拖欠劳资等问题,提出整章建制、堵塞漏洞的建议44件,相关部门全部采纳。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失衡等问题。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7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件。监督立案的贺某某销售假药案,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对遗漏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追加逮捕36人,追诉漏犯23人,追诉遗漏罪行25人。检察机关对遗漏同案犯廖某某追加起诉后,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1件。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的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4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30件,退回补充侦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145件。延伸监督触角,开展了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纠正违法情形12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76份,相关部门全部采纳并整改。积极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坚决纠正和预防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提高监管改造质量。创新财产刑执行监督【3】工作,与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信息共享制度》,实行“三书一表一说明”的工作机制【4】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0件,同比上升100%,督促人民法院执行28万余元,财产刑执行监督的典型做法在全区做经验交流。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坚持以抗诉为中心,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多种手段,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审查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6件。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5件,已支持4件。对裁判正确的申请监督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加大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检察活动”【5】,提出检察建议39件,人民法院全部采纳。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司法效能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检察官+检辅”模式,全市检察机关设立检察官办案组4个、独任检察官49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业务一线。制定试行了《乌海市检察院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业务工作评价标准》,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业绩考核和奖金分配机制,明确了司法责任制追究和案件质量监督办法,促进办案质量持续提升。改革后案件审批环节明显减少,办案周期大幅缩短。

不断优化办案机制。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按照证据裁判要求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案件常态化监督,逐案评查,查找文书质量、执法不规范问题323个,70%的问题已立行立改。健全完善庭前会议机制,市区两级院检察长全部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提升办案质效。构建良性的检律关系,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两级院全部建成标准化、规范化律师接待室,及时办理会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项,提供阅卷181次。海勃湾检察院探索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采用表格式审查报告,实现繁简分流,提高公诉效率。

有序推进“智慧检务”。着力构建“网上、掌上、实体”三位一体的智慧检察院。自主研发了刑事执行辅助监督平台,联合开发“对公安机关刑拘后未报捕未移送人员的筛查软件”,打通监督信息壁垒新建“公益诉讼情报信息中心”,与行政执法部门数据共享、共建,推动数字公益诉讼开局起步。将官方网站、检察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有机集成,建成12309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天候、零距离、无障碍的检察公共服务。强化微小项目建设,“乌海检务”掌上APP广泛应用,智能语音识别录入系统全新上线,打造实用、好用、管用的智慧检务平台 

五、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确保政治过硬。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案件请示汇报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推行机关党建精细化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扎实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完成党的十九大精神巡讲轮训,民主评议党员、观看红色电影、政治理论测试等系列党建活动压茬开展。接受了自治区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第三巡视组的首轮巡视,高度重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全面、坚决、彻底整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检察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开展检务督察21次,排查和解决自身不规范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3人,全面落实从严治检 。

提升职业素养。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通过聆听宣讲、党组中心组学习、分组讨论等形式,学习研讨21次,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行岗位素能基本标准,通过支持学习深造、承办重大案件、承担重要课题等方式锻炼队伍,参加和举办各类专业培训120期,培训干警500余人次,实现轮训的全员覆盖。强化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和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3名干警入选自治区专家人才库,2个集体10名个人分别荣获自治区级记功表彰奖励。

夯实基层基础。时刻关注基层院建设,倾心助力基层院发展,突出“一院一策”、因势利导,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八化”【6】水平。加强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顺利完成基层检察长换届工作。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大调研、大讨论”活动,着力破解队伍建设相对薄弱、检察监督刚性不足等工作难题,收获了一批理论研究成果,有5篇论文入选《内蒙古检察》刊物,夯实了工作发展的理论根基。坚持文化育检,确立了“秉正尚法、求是创新、厚德致远”【7】的十二字院训,检察官文联组织了“中国梦·检察情”作品征集活动,倡导“读好书、好读书”,倾力打造“乌检文化”品牌。

主动接受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改革事项3次。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评议案件,组织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走进12309”检察开放日和“法治进校园”等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将监督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力求公开渠道多元化,形成了微博、微信、微官网、门户网站以及电视广播“五位一体”的新媒体宣传矩阵,共发布案件信息1491条,公开法律文书796份。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法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的意识有待增强,促发展、保民生的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的质效有待增强,重质量、抓规范的“工匠精神”需要进一步打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增强,勇作为、敢担当的争创士气需要进一步提振;检察改革的成效有待增强,明责任、严管理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务实措施,下大气力予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和安排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院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着力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展现新作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跟市委决策部署,深化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能级,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不断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着力在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上展现新作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要加大对危及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研究检察环节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措施,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又更加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三是着力在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展现新作为。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研究强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法律监督措施,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着力在推动检察工作改革创新上展现新作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抓住司法责任制落实、精准监督等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发力,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主动适应形势发展,按照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内部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逐步建立起更为明确、严格的办案规范和程序。

五是着力在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上展现新作为。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升机关党建水平。下大气力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培训高质量高标准力推到位,确保检察工作行稳致远。持续狠抓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深化检务公开,切实保证廉洁从检。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发展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基层院建设,进一步深挖基层潜力、增强基层实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亮丽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