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2014年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201418日在乌海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伟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转型、三个率先、五个乌海”发展战略,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乌海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45525人,同比下降20.8%25.1%,提起公诉7451102人,同比下降14.9%11.3%。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2人,提起公诉57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82人,提起公诉237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共批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8人。海勃湾区刘慧玲4人为牟取暴利,5200公斤鸭肉冒充牛羊肉销售到中小火锅店,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检察机关审查后发现漏捕主犯姜宝勇,依法予以追捕。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工商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工商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了肉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办案效率,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9件,平均办案时限由20天缩短至6天。立足建设平安乌海,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6份,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13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29人做出不起诉决定,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7件,依法建议对捕后不宜羁押的嫌疑人改变强制措施,共有13人被取保候审,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55人,申请发放救助资金并减免相关费用共20余万元。如在办理被害人于某被前夫殴打致死的故意杀人案时,面对于某的父母年逾半百、家境贫困、不服民事赔偿、多次上访的情况,积极联系协调法院及有关部门,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3万元,减免了3万余元的丧葬费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最终被害人家属息诉罢访。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和积案化解工作,全年受理首次举报控告申诉线索89件,接待群众来访286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一名当事人因不公正司法行为造成300万元损失,上访长达十余年,市检察院依法对相关司法工作人员立案查处。增加信访科技化手段,对疑难案件接访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促使当事人理性合法提出诉求,有效解决了少数申诉人随意变更诉求、缠访闹访、网络炒作等问题。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注重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充分发挥侦防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更加常态化、多样化。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充分运用“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方法,反贪办案工作实现平稳发展。全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933人,同比件数下降26.3%,人数上升6.5%其中贪污案件915人,贿赂案件917人,挪用公款案件11,大案18件,要案3人。提起公诉1730人,人民法院审结1629人,均作出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43万元。突出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查办的神华集团下属农林公司经理苗明生等3名处级干部共同贪污200余万元案件,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相互串供并串通其他犯罪嫌疑人作伪证,市检察院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并追诉了作伪证的另2名嫌疑人,既打击了干扰诉讼的犯罪行为,又追诉了漏罪漏犯。最终4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征地拆迁、棚户区安置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118人。如查办了乌达区农场四分场原场长杜建明等3人在土地征迁过程中向土地征迁组工作人员行贿136万元,获取非法所得300余万元案件;乌达区土地收储中心原主任李靖峰在土地征迁过程中受贿21万元等案件。这些案件的查办,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全区检察机关集中查办涉农惠民贪污贿赂犯罪“两化建设现场会”暨反贪工作调度会上,我市检察机关反贪办案“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模式被作为经验推广。

积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渎职侵权犯罪不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具有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的特点,全市检察机关努力克服难题,反渎办案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全年查处渎职侵权犯罪58人,同比上升25%60%,其中滥用职权23,玩忽职守案35,特大案件2件,要案2,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23海南区安监局危化办原主任王志远和安检员赵明生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致使1名职工死亡案件;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原总经理栗风东和理赔部经理李新宇编造虚假奶牛养殖户信息,套取国家补贴资金129.6万元的滥用职权等案件。人民法院已对提起公诉的7人做出有罪判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扎实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五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根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开展“按需授课”,提供“菜单式”服务,先后在公安、税务、教育、工商以及神华乌海能源公司等部门开展法制讲座和廉政宣讲63次,受到各界的欢迎和肯定。提供预防咨询服务89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81人次。市院制作的廉政公益海报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公益海报评选活动优秀奖。检察日报、内蒙古电视台、乌海电视台、乌海日报等媒体对两级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的成效做了多次报道。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创新监督机制,维护司法公正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问题和诉讼监督薄弱环节,健全机制,创新举措,增强了诉讼监督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创新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与政法各部门的监督制约配合的途径,与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在中级法院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岗”,监督岗与中级法院民事执行办案网络互联互通,既解决了民行检察监督案源少的突出问题,又实现了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动态监督,就全区检察机关来说,这项工作具有首创意义。自8月份监督岗设立以来,共受理执行监督案件17件,办结16件。贯彻落实新刑诉法要求,创新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在全区检察机关首家建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信息平台,与司法行政机关信息联网,制定了《乌海市社区矫正检察办法(试行)》,实现了对全市6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及20个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督。这项举措被自治区检察院推广。

突出诉讼监督工作重点。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20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81.8%,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案714人,同比上升40%180%。纠正漏捕9人,同比下降40%漏诉51人,同比上升27.5%,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00件次。如一起盗窃案件的6名涉案嫌疑人均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及时督促侦查机关撤销案件,避免了一起错案发生,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量刑失当、程序违法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4件次,提出刑事抗诉45人,同比上升33.3%66.7%人民法院审结后全部改判。如发现杨薪苹、罗松林抢劫、绑架案判决定性错误、量刑不当,依法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对被告人罗松林的刑罚由十年以下改判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针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裁判不当等问题,依法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同比上升167%,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41件,法院采纳40件,同比上升7.8%5.3%。履行新民诉法赋予的职能,积极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先后向税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52份,督促追回税款1414万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临场监督执行死刑4人,同步审查呈报减刑案件13件,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促进了依法文明监管。

四、夯实检察基层基础,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院的“三个年”部署,把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的总抓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突出抓好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强化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决策和执行能力。抓好教育培训基础工作,鼓励干警提高学历层次,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有5名干警攻读在职研究生,3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在局域网开展答题活动,每周五利用半天时间开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考试。高度重视岗位练兵,推行技能比武、公诉实训、“以老带新”,助推年轻干警岗位成才,全年有200余名干警参加了检察系统和市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集中对22名法警开展为期10天的军事化、封闭式岗位练兵。市院征地拆迁专案组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有10名反贪干警受到市委的记功、嘉奖表彰。在第二届全区十佳公诉人暨第七届全区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有两名干警分别取得第二名和第八名的优异成绩,并全部获得“全区十佳公诉人”称号,1名干警同时获得了“优秀办案奖”和“优秀论辩奖”两个奖项。在首届全区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业务竞赛活动中,有2名干警被授予“业务能手”称号。有1名控申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优秀接待员”称号。成功举办检察机关“迎新春文艺汇演”,积极开展“绿色骑行”运动,举办“文化育检书法笔会”,推动形成崇尚文化、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开展“检察大走访”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对全市15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进行走访,促使检察干警了解社情民意,检察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在肃纪整风和警示教育专项活动中,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干警执法办案、制度执行和检风检纪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开展了5次专项检务督查。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20次,就办案中干警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向发案单位进行回访。对新建技侦楼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基建廉政监督,保证建设资金和人员安全。对于群众反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启动年”活动。认真查找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面规范各项检察工作。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以“翻箱倒柜”,“解剖麻雀”的方法,组织两级院对2012年以来的各项工作全面检查评估共审查案件15182305人,检查卷宗1617册,查阅工作资料744份,共查出不规范的问题574处。结合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修改完善了32项检察业务规定、35项综合工作制度,业务部门制作了案卷样本,规范了工作流程扎实推进“中央政法委网上协同办案试点”工作,落实刑事案件网上流转要求,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和规范化办案水平。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强化对干警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按照“一人一档、如实记载、跟踪考核、终身负责”的原则,市院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51件案件,办案质量、法律监督、规范执法、业务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五个方面进行了评查。评查结束后每个案件形成的评分表纳入干警执法档案,作为考评干警业绩和廉洁从检的重要依据,增强了干警的执法责任意识和执法质量意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在公务用车和警车安装GPS定位系统,杜绝警车滥用、公车私用。

扎实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提高检察信息化水平,完成了检察局域网和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积极拓展信息化在各项检察工作中的有效应用,在自治区院网络信息发布考评工作中,市院取得排名第一的成绩。利用网络平台打造阳光检务,在门户互联网增设网上接待厅,增加检察长信箱、网上举报、民生热线等功能,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行使申诉控告权利拓宽渠道。落实新刑诉法要, 在市看守所建成了两个标准化的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审讯室。两级院共筹集专门资金200余万元,按需购置侦查装备和办公办案基础设备,满足执法办案实际需求,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精心筹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网上办案工作,组织两级四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员技能培训,同时完成了案件管理大厅、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基础数据采集等各项工作网上办案系统全面按时上线运行。委托专业软件公司开发了网上办公综合管理系统,今年将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推进新楼信息化建设,按照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提高科技含量,构建满足市区两级院执法办案需求的信息化平台。

大力加强基层院建设。把业务和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执法办案一线,制定了乌海市基层院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基层检察院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提高基层基础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落实市院领导定点联系、内设部门对口帮扶等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基层检察工作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激励和引导基层检察院创先争优,争创工作品牌和特色亮点,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海勃湾区院以“打造强大的中心城区检察院”为目标,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精神面貌和业务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全年立案侦查1011人,同比上升66.7%83.3%。乌达区院与政法各部门加强协作,注重创新举措,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强化诉讼监督、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8人,同比上升50%60%。海南区院围绕创建“张章宝工作模式示范院”,加大宣传力度,深化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了“一村一检”活动,全院19名检察官每人包联一个村庄,形成了村村有检察官包片,户户有检察官联系的群众工作格局三个基层院在业务、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方面呈现出特色鲜明、扎实推进的良好态势。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重大部署和重要案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全年办结市人大交办案件3件。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力度。出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暂行办法》,在门户网站设立了“代表委员专栏”,开通了“检察微博”,与移动公司合作建立了“短信平台”,开通了“手机报”,定期向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通报重要检察工作9月份,两级四院集中开展了代表委员“联络走访周”活动,共走访、邀请了60余名代表委员参加座谈会、公诉庭审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对征求到的40余条意见建议梳理采纳,积极改进了检察工作。12月中旬,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深入到三个区邀请30余名市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围绕总结去年的工作和做好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面对面征求了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仍存在薄弱环节;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职能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在执法能力建设、引进专业人才、稳定业务骨干、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对此,我们将加倍努力,认真加以改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这既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又对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2014,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巩固、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人大决议,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服务和保障措施。二是着力推进平安乌海建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各项维护稳定工作,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着力推进法治乌海建设。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制权威。不断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岗”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平台”等创新措施,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效能,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巩固“三个年”活动和案件评查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能力素质、纪律作风和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六届七次全委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和城市转型升级,加快建设自治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