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走进市运动公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法治理念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面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细致解答群众各类法律疑问。累计接待群众咨询十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0余份,引导来往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主动自觉参与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法典的实施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损害追责、公益司法保护工作提供了系统权威的法治依据,也为检察公益诉讼履职明晰了权责边界,注入了全新动能。
为精准适用法典条款、提升生态公益诉讼办案质效,2026年以来,乌海市检察院全方位夯实公益诉讼履职能力,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内容,统筹部署生态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府检联动治理。同时通过专题讲学、支部深学、自学研学等方式,组织检察人员深耕细研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整改监督、损害追偿等核心实务条款,推动法典新规落地转化为精准监督、依法履职的专业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乌海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典学习贯彻工作,常态化开展线下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精准监督履职助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坚实法治担当守护乌海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