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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检察机关2022年主要办案数据情况公布
时间:2023-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乌海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2022年1-12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9人,不捕109人,不捕率39.21%。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16件1320人,提起公诉638件805人,决定不起诉331件382人,不起诉率32.18%。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72人,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3.79%;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1.7%;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的98.81%。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6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0件,监督采纳率为98.33%;提出抗诉法院裁判6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共4件,刑事抗诉采纳率66.67%;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7件次,同比上升13.33%,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5件次,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88.24%。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看守所监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件,同比持平,监管活动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对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6件,同比上升500%,财产刑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对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11件,同比上升175%,监外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民事检察工作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63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件,已改判1件,抗诉改变率100%;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1件。

(二)对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情况

受理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件,提出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5件,采纳率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8件,提出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9件,法院采纳19件,采纳率100%。

行政检察工作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审结5件,审结率100%。

(二)对行政审判程序、执行活动(含非诉执行)监督情况

提出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3件,采纳率100%;提出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件,法院、行政机关共采纳9件,采纳率100%。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一)立案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60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0件,同比上升11.11%。到期后被监督单位在诉前阶段全部整改到位,诉前整改率100%。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提起公益诉讼1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不批准逮捕6人,不捕率85.71%;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8人,不起诉14人,不起诉率63.64%,其中,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4人,附条件不起诉率50%。开展社会调查195次,适用率达到513.16%。开展预防活动63次,涉及18816人次,开展法治讲座47次。

其他工作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646件。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594件,占91.95%;民事、行政检察案件8件,占1.24%;公益诉讼检察案件44件,占6.81%。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