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郝智梅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十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内涵、时代价值和历史地位进一步丰富;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基本特征、本质要求、实践原则进行了系统阐释;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进行了统筹谋划。报告提出了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如三个务必、三件大事、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等等,其中报告用一个章节的篇幅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部署,一以贯之的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特别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依法治国,对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高度重视、殷切期望,也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作为检察干警我们不仅感到新征程检察工作肩负更重要的责任,也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信心和底气。一要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胸有全局。自觉服务于党在二十大报告中所确立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在民营企业保护、防范金融风险、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主动作为、发挥积极作用。
二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件,通过办理好一个个案件引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刑事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减少社会对立面,通过合意式司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三要追求执法司法的至善和极致。检察履职不仅要用好法律条文,更要贯彻法的精神,法的本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运用相对僵化的法律规定来更好地回应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和变动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