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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联动”开展宾馆、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检查活动
时间:2022-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乌海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部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情况,针对此类问题,乌海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堵塞行业漏洞,并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宾馆、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监督检查覆盖全市295家住宿经营场所,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余份,宣传海报200余份。通过查看店内电子入住登记系统、翻阅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台账等方式,重点检查了住宿经营从业者在接待未成年人住宿时,是否按照规定对入住人员查验身份证件、询问入住人员之间关系、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规范记录未成年人入住台账等情况。 

 

检查发现,个别住宿经营从业者在接待未成年人住宿时,存在未按规定一人一登记、记录台账项目不全、未记录监护人联系方式等问题。检察官现场提出纠正意见,并责令经营者贯彻落实“五必须”要求和“强制报告制度”,如实、全面做好入住未成年人信息登记工作,切实防范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活动中,干警们还向宾馆经营者发放了调查问卷,摸排住宿经营从业者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了解情况,并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通过公安机关在住宿经营从业者微信管理群内发布原创《强制报告制度》宣传视频,警示从业人员要加强学习,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的情形要及时履行报告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线索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公安部“五必须”要求: 

1.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2.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3.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4.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5.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