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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导向为指引,深入推进重点刑事案件评查工作
时间:2021-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做好查纠整改环节案件评查工作,乌海市检察机关开展了重点刑事案件评查工作。此次评查工作坚持以目标为导向,责任为导向、问题为导向,确保查纠整改走深走实。

 以目标为导向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的重要举措,要求在自查评查中敢于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旨在通过案件自查评查发现“七大顽瘴痼疾”。以“自查从宽”为引导,以“被查从严”为倒逼,通过“全面自查,交叉评查”的方式,对2018至今办结的不捕、不诉、撤回起诉、改变定性案件开展自查评查,找出案件是否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插手办案、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纠、压案不查、人情案、关系案等顽瘴痼疾,切实解决司法办案问题,推动全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以责任为导向

为实现精准评查,做到“一案一表”,承办人在自评过程中如实填写《检察环节重点案件自查登记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要对自查登记表予以核实并确认签字,层层压实责任。目前,已自查不批准逮捕192人,不起诉296人,改变公安机关定性73人,法院改变公诉机关定性104人,撤回起诉11人。填写上报《案件情况统计表》38份、《检察环节重点案件自查登记表》538份,其中涉黑恶案件评查表84份,制作《情况说明》3份,评查报告3份,上报材料均有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评查报告有数字、有案例、有分析,内容翔实。 

问题为导向

此次重点案件自查评查目的是以评查促整改、已整改促规范,通过自查发现如下问题:一是文书制作不规范,例如起诉书中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住址等表述不规范;二是案件处理理由分析简单;三是个别案件证据标准要求不严,案件质量不高;四是学习更新司法解释不及时;五是统一业务系统案卡填写不及时,导致系统显示退查未重报或者移送起诉未判决;六是个别法院审限内未审结的案件没有跟踪监督,在此次自查中才进行核查监督;七是个别案件存在侦查机关退查未重报情形,检察机关没有及时进行监督。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市院将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交叉评查,同时对案件承办人提出高标准要求:一是抓住问题不放,做到立行立改,对于能够改正的问题及时更正,无法改正的要在今后工作中防止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增强案件质量意识,对评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薄弱环节和工作不足,认真进行反思,加强对程序规范和文书写作规范方面的能力培养;三是压实办案责任,将评查出来的具体瑕疵问题向刑检部门全体人员进行通报,进一步完善办案规范,压实办案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