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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这样做
时间:2020-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构建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近日,乌海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市妇联、团市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 

  实施意见都有哪些合作内容呢,让我们一睹为快吧!

   

  

  

  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  

  

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共同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检察机关对严重侵害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在办案中发现妇女、未成年人被侵害需要救助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并联合妇联、团委开展心理辅导、经济帮扶、家庭教育等关爱救助行动。

  落实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将防性侵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课程,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检察机关要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监督立案等工作机制,加快建设“一站式”询问办案场所,避免和减少二次伤害。妇联、团委可推荐专业力量积极参与被害人心理疏导等工作,帮助被害人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提高特殊制度落实质量,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可委托或会同妇联、团委做好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检察训诫等工作,共同对严重不良行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处理的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工作,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 

  整合资源,畅通维权服务渠道 

  成员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资源整合和项目合作,深化“法治进校园”、“青少年维权”创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检察机关与妇联、团委加强协作,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专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三种渠道,及时接收、妥善处理相关案件线索和投诉,向妇女、未成年人提供咨询服务,共同做好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已于九月中旬牵头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介绍了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挽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方面的经验做法。妇联、团委聚焦妇女儿童保护重点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就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开展座谈。下一步,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与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合作力度,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保护配合衔接,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