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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易连峰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时间:2020-06-09  作者:  新闻来源:乌海检察 【字号: | |

    

    

    庭审现场

  2020年6月4日,随着部分被告人被押解到庭,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易连峰等54名被告人、通辽市易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被告单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公开审理。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乌海市检察院首次跨区域办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本案采取现场庭审与远程视频庭审相结合的审理方式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领10人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66名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易连峰自1995年开始逐渐积累资本,设立通辽市易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投资建设了新世纪大酒店。此后十余年,易连峰以合法经营为掩护,拉拢、腐蚀各级地方官员,积极寻找“保护伞”,网罗被告人李绍文、杨晓光、易连涛、李玮等33人成为组织成员,大肆组织卖淫、开设赌场,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多次有组织、有预谋的在通辽地区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恣意破坏当地社会风气,扰乱民众健康生活秩序。十余年间,以易连峰为首的犯罪组织逐步成为在通辽政、商、“黑”三界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该案是自治区检察院交办案件,乌海市检察院指派分管副检察长等7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组成专案组,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做好出庭公诉各项准备工作。 边审查 边引导。专案组成员按罪名分工协作,分组阅卷、交叉确认、集体商讨,采取边审查、边引导的工作方法加固证据锁链。在补充侦查期间,提出62条补充侦查意见,针对性地引导公安侦查取证。本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对该案专题研讨3次,检察官联席会研讨23次,检察委员会专题研讨1次,共同破解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排除证据矛盾和案件疑点,确保案件质量。不放过 不凑数。查起诉阶段,根据案件特点将证据按人物、事件、场所进行分类整理,全面审查了1300多张光盘、493册卷宗,提审犯罪嫌疑人120余次,追加认定1名犯罪嫌疑人为一般参与者,追加认定协助组织卖淫罪、窝藏罪、强迫交易罪3个罪名,追加认定犯罪事实6起,追诉漏罪4起,增加认定9名犯罪嫌疑人具有自动投案情节,依法决定逮捕8名犯罪嫌疑人,对经审查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9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对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决定取保候审。讲政策 促悔改。针对疫情期间特殊管控要求,通过远程提审48名在押人员,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值班律师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认真宣讲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制度相关规定,全面分析案件中影响定罪量刑的各种情节,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每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耐心解释量刑的合理性,促使各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真心认罚。截至目前,42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打财断血 干净彻底针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价值约5亿元涉案财物,专案干警认真审查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相关权益的法律文书和文件,核查涉案财物的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等情况,仔细甄别组织财产与个人财产,最终建议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确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无关的财产依法返还,并向法院提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了案件公开审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预计庭审时间将持续1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