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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 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询价公告
时间:2026-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

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询价公告


为推进检察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夯实档案工作基础,满足数字化档案室建设要求,我院计划引入档案数字化第三方服务企业驻场,现开展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满足保密要求的供应商积极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单位:乌海市人民检察院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人民币53000元(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出成本预算)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内容:

服务期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期内需安排2名具有涉密资质的驻场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驻场人员主要负责档案的及时整理归档、数字化处理以及日常借阅管理和库房日常维护,确保各门类档案按标准规范入盒上架及电子化,实现档案收、管、存、用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档案工作持续规范。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并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

8.合同续签约定:本次服务期届满前,在服务验收合格、服务内容不变,且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续签合同的月均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本次询价成交价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记录。

三、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单;(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相关证明文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

2.提交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逾期发送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3.提交渠道:全部材料整合为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hsrmjcycg@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报价-供应商全称】

4.所有报价为一次性全包价,采购单位无需额外支付其他款项。

四、评审与成交规则

1.我院将在报价截止后统一组织内部评审,仅对完全符合服务要求、资质齐全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在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服务标准一致前提下,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结果将通过邮箱通知成交单位,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逐一反馈。

五、履约要求

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时限配齐驻场人员并按要求开展工作;驻场人员离岗离职需提前1月告知本单位,并在离岗离职前另行派员,随时保证2名驻场人员在岗。

六、其他事项

1.报价文件一经发送不予修改、撒回,提供虚假资质的供应商,取消参选资格并纳入采购黑名单;

2.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有疑问可通过公告邮箱咨询。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