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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 机房视频监控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时间:2026-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

机房视频监控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为推进检察机关标准化机房建设,更好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我院计划对部分机房老旧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现开展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机房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乌海市人民检察院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人民币45000元(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出成本预算)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内容:

(1)为中心机房、外网机房、工作网机房、机要机房等采购高清摄像头13个;

(2)硬盘录像机接入15路视频监控,录像视频循环存储6个月及以上,独立组建局域网管理;

(3)监控输出显示统一集中到运维中心办公室(四楼),需从中心机房(二楼)至运维中心办公室(四楼)铺设显示线缆(上下楼层之间竖井互通),实现运维中心全天实时监控。

7、技术参数:(1)摄像头要求400W以上像素广角镜头、带拾音功能;(2)摄像头及硬盘录像机要求纯国产;(3)适配各项视频标准协议。

8、施工周期:10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的专业能力;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记录。

三、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产品报价单(列明设备型号、参数、单价、总价、质保期限、交货周期、完整售后方案等);(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产品技术响应偏离表,逐条对照附件技术参数说明响应情况;(4)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函。

2.提交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价接收截止2026年8月17日18时整),逾期发送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3.提交渠道:全部材料整合为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hsrmjcycg@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机房视频监控设备报价-供应商全称】

4.所有报价为一次性全包价,包含设备货款、运输、综合布线、上门安装调试、税费、质保、维修等全部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其他款项。

四、评审与成交规则

1.我院将在报价截止后统一组织内部评审,仅对完全匹配附件技术参数、资质齐全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在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服务标准一致前提下,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结果将通过邮箱通知成交单位,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另行逐一反馈。

五、履约及售后要求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约定时限内完成送货、安装、布线、调试,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

2.提供3年整机质保,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更换配件,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3.免费提供设备操作培训,出具完整操作手册、设备台账及保修凭证。

六、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自行核对技术参数,未完整响应参数的报价直接作废;

2.报价文件一经发送不予修改、撒回,提供虚假资质、虚假产品参数响应的供应商,取消参选资格并纳入采购黑名单;

3.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有疑问可通过公告邮箱咨询。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