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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成君检察长在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4日,在乌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成君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市委、上级检察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加快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为乌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 检察服务保障更加有力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组建150人的党员抗疫先锋队,先后出动2120人次投身抗疫一线,在包联共建和住宅小区全程值守,为抗疫捐款47700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办案要求,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156人次,参加网络庭审138次。在办理“11.22”涉黑案件中,10名干警入住看守所全封闭7天,提审犯罪嫌疑人37名,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


  

聚焦“六清”“六建”持续攻坚,批准逮捕15人,提起公诉134人。依法办理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4件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对其中105人提起公诉,3名组织领导者关成志被判处无期徒刑,易连峰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樊宏越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力促“黑财清底”,严格审查黑恶犯罪利益链条,对提起公诉的黑恶犯罪财产提出明确处置意见,涉及金额近10亿元。坚持宽严相济,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涉黑恶案件中102名被告人真诚悔罪,真心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率达到76.12%。
 


  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 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集中排查2000年以来办理的8000余件案件,从1.6万余册案卷中排查出涉煤领域案件242件,发现5条线索全部移送纪委监委。加大对涉煤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以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13人,提起公诉11人。从严惩处涉煤领域职务犯罪,对原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万选、原煤炭局局长赵凯等4人依法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


  主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制定出台《乌海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检察办案环节的12条保障措施。严厉打击侵害非公经济领域犯罪,批准逮捕40人,提起公诉45人。对4名涉罪民营企业家不批准逮捕,对6名民营企业家和管理人员依法不起诉,对5名在押企业管理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立足群众司法需求 认真履行主责主业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
 


  办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257件,批准逮捕301人,提起公诉1088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对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件12人依法提起公诉。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侵犯群众财产利益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7人,起诉盗窃、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侵财类犯罪103人。严厉惩治职务犯罪,受理监委移送案件25件33人,提起公诉13件17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人。成功办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辛金山、曹文敏等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大要案,为反腐败斗争贡献乌海检察力量。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扎实开展“保卫蓝天白云,守护美好生活”等7项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现相关线索115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9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案审查大气污染类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和行政罚款2500余万元,挽回被损毁的国有林地97.5亩,督促清除各类垃圾230.6吨,恢复土地面积10367.5亩。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与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小区“飞线”充电和私家车违规占用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处理消防通道隐患事件80余件,拆除障碍物50余件,在50个小区建成充电桩830个。

  

努力做未成年人的守护者
 


  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8人。牵头与市卫健委、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促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4名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对9名未成年人决定不起诉。为全市44所中小学派设法治副校长,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创作15期“因‘未’有你 检护明天”系列法治微课,同步在教育系统云平台推送,实现疫情期间法治服务不缺位。

  

多措并举服务群众


  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35件,接待来访群众411人,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办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类案件40件,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34件,为18名因案致贫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6万元。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大厅,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三、聚焦公平公正 持续增强法律监督效果

  

刑事诉讼监督稳中有进
 


  在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对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4件,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2件。纠正漏捕、漏诉49人、遗漏罪行16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1份。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7人。对一起量刑畸轻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依法提出抗诉,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加重被告人刑期四年。

  

刑事执行监督扎实有力
 


  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纸面服刑”问题,及时组织两级法院、公安和司法局召开工作协调会,开展“减假暂”专项监督检察活动,核查2013年以来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36人,监督收监执行33人。对久押不决的2件11人提出监督意见,对疫情防控和监管安全提出检察意见4件。对司法所开展专项交叉巡回检察,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3人,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11件,督促整改违法违规问题24个。

  

民事行政监督精准有效


  

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8件,认为裁判结果确有错误的,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6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件、再审检察建议3件,人民法院已改判2件。持续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对2件虚假诉讼案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和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51件,提出检察建议40件,相关单位采纳39件,采纳率97.3%。


  四、狠抓素质能力建设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开展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员轮训,组织各类学习36次,两级院检察长带头讲党课促学习,实现全市检察干警政治培训“全覆盖”。将党建纳入内设机构和全体干警业绩考评,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两级院党组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30次。

  

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继续开展“办精品案件,创乌检品牌”争创评选活动,有多起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两级院领导带头办案459件,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10次。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不断提升,64项可评价指标中有38项进入全区前六名,“案-件比”排名全区第二。


  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加强


  加大市院联系帮扶基层院工作力度,市院班子成员与业务部门确定了7个具体帮扶项目,制定了18条帮扶措施,对口加强帮扶指导。选齐配强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共有12名基层干警得到选拔任用,择优选升三级高级检察官4名,四级高级检察官2名,更多的年轻干警走上领导岗位。海勃湾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成为乌海检察历史上首次。建成乌海政法系统首家新媒体中心,发布信息3634期。

  

从严治检成效更加明显


  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专项活动,警示广大干警以案为鉴、廉洁从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分级抽查述职12人。强化政治监督,完成对海南区检察院的政治巡察。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2名检察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开除公职的处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登记报告制度,两级院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事项40件,有效防控办案廉政风险。

  

更加主动接受监督


  

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邀请125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件。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从四个方面发力,努力提升新时代检察监督水平,为乌海“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以更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实践活动,认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妥善办理煤炭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持续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期待,强化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司法保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以更大力度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着力深化刑事检察,不断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扎实开展“执法司法不公不严专项整治”和“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整治”。着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在办案中严格践行《民法典》,通过法律监督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继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拓宽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的渠道,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四、以更高标准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提高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训词精神,加快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