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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第十四次理论学习会
时间:2018-05-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14日下午,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第十四次理论学习会,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县处级干部和大部制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副检察长任勇飞主持会议。

  会上,任勇飞同志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新华社一篇题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文章作出的重要指示:“文章反映的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再次表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任检指出,文章中的十种“四风”问题,在检察机关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一一做好对照检查,抓好整改落实,以制度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之后,任检带领大家学习了乌海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任检强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会,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了深刻总结,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深刻意义此办法对“四种形态”运用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做了详细说明,让党员有了深刻认识。党员干部自身要做到不碰纪律高压线,守规矩,做一名合格党员。

  最后,任检结合自己对十九大的学习感悟和检察工作实际,为中心组成员详细讲解十九大报告第六、七部分

  任检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以全院干警为主体全面学、认真学、深入学、反复学,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把握精髓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