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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及委员的工作职责
时间:2016-06-28  作者:机关委员会  新闻来源:机关委员会 【字号: | |

一、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在职党员支部的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和本支部的决定,教育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警和职工,圆满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检察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党性意识,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掌握党内外干警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内外干警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支持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青年入党。

7、监督党内外干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检察机关的各项规定。

8、负责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二)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和引导退休干部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党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

3、严格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4、结合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和生活实际,采取家访、谈心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院机关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反映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院机关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落实好退休干部党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6、支持退休干部党员量力地开展自愿者服务,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创建文明社区、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等方面多作贡献。

7、组织和引导退休干部党员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文体活动,科学健身,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8、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关心培养退休干部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条件,达到党员标准的退休干部,要及时吸纳。

二、支部委员的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主持讨论支部工作重大问题,组织支部决议的贯彻实施。

2、召集、主持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安排支部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做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4、贯彻执行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5、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内外干警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6、充分发挥一岗双责的职责。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时发现并收集、整理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彰、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工作意见。

4、负责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党内统计工作。

5、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和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和社会事务。

(三)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党员的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负责对党员履行义务和权利的保障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

3、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开展好检察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

4、负责了解党内外干警职工的思想动态,提出思想政治教育的计划和建议。

5、负责党建宣传及党务工作手册填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