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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与法同行---乌海市检察院走进乌海一中开展法治宣讲
时间:2018-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18日下午,乌海市第一中学的学生们迎来了特殊的一课: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勇飞来到校园,讲授了首次法治课。

     

     乌海一中校长张树为任勇飞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开讲前,任勇飞副检察长向学校赠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校园欺凌手册》、《蒙汉双语普法教育从书》、《谁的青春不迷茫》等十余种图书,为学生建起身边的“法治书架”。

     下午5点,法治课正式开始,乌海一中高二年级500余名学生在报告厅聆听讲座。课堂上,任勇飞副检察长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勉励同学们要珍惜宝贵的青春时光,坚定理想“非常高兴,今天正式成为乌海一中的一员,刚才接到聘书的那一刻起,我就成为乌海一中人,乌海一中为乌海地区的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优质的建设人才。我为此感到骄傲和自豪。”任勇飞亲切的开场白,一下子拉近了与学生们的距离。同学们用响亮的掌声表示对“任老师”的热烈欢迎。 用青春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华彩篇章。

    “你知道检察机关是干什么的吗?”“你知道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大吗?”学生们踊跃回答,获得了市检察院赠送的小礼物,现场的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 

信念,

    首先希望同学们知法守法。任勇飞副检察长讲到,高中学生纵然豪情万丈,门门功课优秀,但如果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防范风险,那么在现在这样一个环境复杂的社会中,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走向人生的歧途。

   其次希望同学们崇法明理。任勇飞副检察长通过古代的“神兽决狱”清晰的解释了法的由来,并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讲解了我国语境中法律的定义,告诉同学们法律是规矩、是保障、是秩序、是道德的底线。

   任勇飞副检察长又通过发生在乌海市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了解到未成年人不懂法、不尊法带来的后果,介绍了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通过列举常见的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的案例,以案释法,让同学们了解了自己所处年龄段可能触犯的法律罪名。通过列举生活中发生的打斗事件及江苏“昆山龙哥案“、山东”于欢案“,通过分析对比解开同学们的疑惑,告诉同学们如何面对不法侵害,如何正确理解正当防卫制度。

   最后,任勇飞副检察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检察院的职能和性质,并向乌海一中的同学们发出倡议,希望大家将来考上理想的大学,学习法律,做一名检察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好法治守护者。

     课前,任勇飞副检察长还应邀参观了乌海一中校园。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各级院检察长担任中学法治副校长,正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乌海市检察机关将致力于把“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建设平安校园、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