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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 合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时间:2018-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0日上午,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伟燕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次审委会会议。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我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 

   本次审委会由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希民主持,提请讨论的是一起再审刑事案件。会议首先由案件的主审法官介绍案情、提出争议焦点、阐明合议庭意见,审委会委员们随后展开了认真的讨论,就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审委会委员讨论结束后,宋伟燕检察长做列席发言,重申了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并着重从事实、证据、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宋伟燕检察长指出,此次列席审委会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共同合力解决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最终目的是为了办好案,实现共赢、双赢、多赢。检察院和法院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始终要在共同理想信念的指引下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一同努力做好每一件法治产品,让公平、正义之光洒向每一个案件。 

   宋伟燕检察长强调,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检、法两家应当做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多年来,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与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成为了履职尽责的诤友、益友,希望此次列席审委会能对全市法检两家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切实推进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法定职能的充分发挥。 

   赵希民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法、检两家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沟通和协调,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法定职责,为审委会讨论案件提供重要参考意见。同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也必将有利于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利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