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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党组中心组带头学习研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17-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乌海市委组织部、乌海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的《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2017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830,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付元胜在乌海市检察院十楼检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第八次(扩大)学习研讨会,市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县处级干部和十大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学习研讨。

本次学习研讨会,首先根据乌海市检察院2017年党组中心学习计划内容,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相关会议精神,由副检察长撖莉同志带领大家原文学习《俞正声: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深入领会俞正声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和发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一步扩大改革受益面,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巩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其次,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学习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党组成员逐条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印发的《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巡视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化、党内监督制度化的最新成果和重要指引,对于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促进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最后,所有参会人员就“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党组成员积极踊跃发言。大家纷纷表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谈成绩振奋人心、讲形势发人深省、指方向催人奋进,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顺应司法改革形势和要求,站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抓好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